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4451-2017 玩具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及指南.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可追溯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使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玩具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追溯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img src="https://ab.github5.com/GB_9_24_file_path/88d53646255d565d/media/image4.jpeg"

style="width:0.53336in;height:0.5401in"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1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CNCA-13C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 和 GB 667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质量控制要求

4.1 总则

4.1.1
玩具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的实际,确定质量目标,按照玩具产品的特性和特点,
对生产过程进行策划,确定其受控条件,并根据策划结果和受控条件,编制质量控制文件。

4.1.2
玩具生产企业应确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范围、内容、组织结构、职责、程序、方法和资源,并应
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实施生产过程的质量可追溯,确保生产过程在受控条件下进行。

4.2 人员管理

4.2.1 人员能力

玩具生产企业在对工作进行策划时,应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所需的能力。确
定人员的能力,可以通过其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等综合情况来证实,这样,在分配工作时就能够相信,

该项工作不仅能被正确地完成而且能以最佳的方式完成。

玩具生产企业应根据其目前和将来活动所需的技能和资格等,对员工的经验、资格和能力进行定期

评价。应保存证明员工能力的记录。

通过把现有人员的能力和所要求的能力相比较,可进行能力差距的分析。该差距可以通过培训来

弥补,或是通过招聘长期员工或定期合同工以获得另外的能力来弥补。

4.2.2 培训

在策划和识别完成工作所需的能力时,玩具生产企业可以将培训作为获得必要能力的一种选择,培

GB/T 34451—2017

训可以在实际的工作场所、企业内部或企业外部进行。

玩具生产企业应保存培训记录以表明接受培训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培训目的。然而,仅提供和(或)
接受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并不够,还需要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的方法包括诸如口试、笔试和实际

操作。

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企业自身要求具有特

定水平资格(如内部质量审核、检验等)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

4.3 设备管理

4.3.1 生产设备

玩具生产企业应配备、管理和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生产设备(工装、模具、夹具、机动设

备、自动流水线等),并使其处于受控状态,包括:

a)
生产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经过试运行操作,确认其满足工艺要求后才能投入正式使用。

b)
生产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应由操作人员做好日常点检工作,单班运行的生产设备每次使用前
应进行检查,二班或三班连续工作的生产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
状态。

c)
设备要按照规定做好维护保养。设备使用者负责日常保养,按有关的设备维护和保养规程进
行。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要统筹考虑,拟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提前通知设备使用部门,以使其
调整工作。

d)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突发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应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后的设备使用前应得到
使用部门认可。

e)
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应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
的特种设备。

f)
应建立和完善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台账,设备进厂原始技术资料,设备验
收单,设备安装调试单,设备历次修理记录,设备保养记录,设备封存、启封单,设备报废单等。

4.3.2 测量设备

玩具生产企业应配备、管理和维护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设备,并使其处于受

控状态,包括:

a) 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校准,确保满足测量能力的要求。

b)
自行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应有文件规定合理、有效的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及校准周期,并按
规定执行。自行检定/校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或资格证书。

c)
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状态应能被方便识别,必要时,对仪器进行运行检查或等效方法对比,如
推拉力计可用砝码进行对比。检定/校准记录应予以保存。

d)
测量设备出现不符合要求情况时要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如维修、保养、调整、校准等,以消除设
备的不合格。同时需对该设备以往已经完成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或评估,如果发现
无效,则要对有影响的产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给客户带来的损失。

e) 检验人员使用的测量设备,
一般要求是检验专用的,不能与生产共用。对于某些特定的测试设
备,如与生产共用,则除正常进行周期检定外,在用于检验之前,检验人员还应先验证其技术性
能是否合格,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f)
试验软件可能需要进行某种形式的确认,以确保其能够完成所要求的测量以及再确认,从而确
保其能够持续完成所要求的测量。
一个方法就是要确保该软件能够准确可靠地识别带有一系
列已知故障和缺陷的产品;或是时常通过已知数据和已知结果来试运行,以便查看是否能产生

GB/T 34451—2017

与试验相匹配的结果。

4.4 采购和物料控制

4.4.1 采购过程

玩具生产企业应确定那些会影响其产品质量的物料,包括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和元器件等,然后选

择能够满足其要求的供方。

当决定选用某一特定供方时,应记录选择的准则和依据。在选择供方时,可以考虑诸如以下一个或

多个问题:

——他们有多可靠?

——他们能提供自己想要的东西吗?

— 他们是否拥有必要的资源(如设备和人员)?

——他们提出的交货期和价格可以接受吗?

——他们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

—— 以前与他们的合作成功吗?

他们的信誉好吗?

许多种类的产品可以通过分销商、批发商或零售网点等渠道进行采购,在这些情况下,选择供方的

准则以及相关的记录可以简单一些。

企业一方面要不断记录其所确认的供方的情况和确认的依据,另一方面还要定期监督供方的绩效,

以确保供方持续符合要求。

4.4.2 采购信息

为了获得所需的产品,玩具生产企业的采购信息应表述清楚,应以书面订单或电子沟通的形式做出

采购说明。

所需产品的所有相关细节可包括图样、材质、型号规格以及所要求交付的时间和地点等。在某些情
况下,完整的描述可能已经包含在目录编号或零件编号中。其他需要清楚说明的可能是关于包装、标

签、测试结果的证明等内容。

在发出书面采购订单之前应进行检查,包括审阅订单和签署姓名、日期等。对于中小型玩具生产企

业,很可能是由实施采购的人员对订单的适宜性进行检查。

玩具生产企业应保存有关采购内容的记录。

4.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的验证,包括从简单地检查所采购的产品是否是所采购的物料,到进入供方现场检查或检
验所采购的产品。根据产品或外包过程的重要性,玩具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决定验证活动的方式(如检

查、检验或试验)和程度(如抽检和全检)。抽样检验程序和抽样简表参见附录 A。

对产品的主要安全性能有影响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应进行定期确认检验,验证其各项性能是否符

合相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条件,必要时进行检验或试验,自己没有能力检测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验证的内容通常由验收规程规定,主要内容可在下列项目中选择:

a) 验证随行文件上的标识是否与采购单上的型号名称一致;

b) 验证采购产品的外观;

c) 验证采购产品的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d) 验证采购产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

e) 验证采购产品的电性能;

GB/T 34451—2017

f) 验证高风险原材料(塑胶原料、涂料、PVC、 纺织物料等)的化学性能;

g) 验证采购产品的燃烧性能。

4.4.4 客户提供产品的验证

玩具生产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过程,以对客户向其提供的、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原材料、设备、
图纸、样件、专利或数据等进行验证,验证方法可核查客户或该产品的直接供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和符合

性声明,也可参考4.4.3要求进行。

当客户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时,玩具生产企业不能擅自处理,应该及时向客户报告并

说明有关情况,与客户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应保存相关情况及其处理措施的记录。

4.4.5 外包产品的质量控制

外包产品是由玩具生产企业选择的外部方加工的产品,其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为:

a)
对外包方应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考察与认定,4.4.1为此提供了帮助。若适用,应评估其知识产
权管理现状,并在外包合同/协议/订单中规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

b) 在确定对外包过程的控制程度时,通常有两种情况需要考虑:


企业自身有能力实施某一过程,但出于商业或其他原因而选择了外包。在这种情况下,企

业应已经确定了该过程的控制准则,如果有必要,可以将其转换成对外包方的要求。

——企业自身没有能力实施某一过程而选择了外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确保外包方提出

的控制是充分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让外部专家参与评估。

c)
外包产品应在外包方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经玩具生产企业验证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4.4.6 物料存放和周转

玩具生产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工作程序确保物料存放和周转得到控制:

a)
待验证的物料应放置在待验证区,经验证合格的物料应有合格标识方可备用;不合格的物料放
入不合格品区,且应有不合格标识和报告单。

b)
所有需存放和周转的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存放场所应有防雨、防霉、防火、防盗、防虫鼠害等
设施。存放和周转的物料应都有标识,并做到"账、卡、物相符",切实做到"先进先出"。

c) 物料在存放期间应定期检查,有有效期和贮存环境要求的物料(如电池、IC
产品)应贮存在受
控环境中,以防止其过期或变质;存放超过规定时间的物料,出库时应经验证合格才能使用。

d)
易燃、易爆和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专用库房内,以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
损失。

e)
限制化学毒性的环保产品在包装时应避免化学污染(如:直接与产品接触包装袋不能含有被限
制化学物质等)。

f)
物料在周转过程中,应选择适宜的搬运工具和搬运方法,防碰、防跌、轻装轻卸,以防止产品的
损坏;同时,周转工具需保持清洁,避免污染。

4.5 工序控制

4.5.1 工序控制点设置

工序控制点可以是产品或零件的一个关键质量特性,例如:性能指标、机械强度、卫生要求等。为了

使工序控制点的设置趋于合理,其设置的原则如下:

a)
对产品的性能、成分、寿命、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有直接影响的零件的关键项目和关键部位;

b) 工序本身有特殊要求或对下道工序(含装配)有重大影响的质量特性;

GB/T 34451—2017

c) 质量不稳定,出现不合格品多或重复出现不合格品的工序;

d) 从客户或各种抽检、试验中反馈回来的不合格项目。

4.5.2 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是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一般关键工序包括拌料、注塑、搪胶/塑、冲压/雕刻/
铸造、喷涂、粘胶、超声波焊接、压轮/压轴、吸塑、插件/焊接/贴片等电子加工、裁剪/车缝/装配/打眼/上

扣、填充。这些工序的质量控制要求参见附录 B。

关键工序的控制除符合本标准的各项基本控制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于关键工序中需要重点控制的某项质量特性或因素应设置工序控制点,如果没有文件规定
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文件;

b) 关键工序应实行"三定",即定工序、定人员、定设备;

c) 适用时,应用统计技术进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4.5.3 特殊工序

特殊工序是指不易测量或不能经济地测量的产品特性,某些设备的操作或保养需要特殊的技能,检

验和试验不能充分验证其结果的工序。特殊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拌料、注塑、搪胶/塑、吸塑、贴片等。

特殊工序的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基本控制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特殊工序的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掌握特殊工序的工艺基本原理,了解有关设备、仪器、仪
表的性能和技术规格,掌握有关材料性能和使用方法。

b)
特殊工序所使用的生产设备、测量设备、控制自动试验设备的软件和程序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受
控状态,确保其满足特殊工序操作使用的要求。

c)
特殊工序应制定并执行特殊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程序。特殊工序的工艺技术文件(工艺规
程、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检验试验程序等)除明确工艺参数外,对其工艺参数的控制方
法和环境条件还应有具体的规定。

d)
根据加工区环境对产品制造质量的影响,按产品工艺要求,规定加工区的温度、湿度、洁净度、
防静电等最低环境要求,并加以控制和验证。

e)
产品在加工过程中,检验人员应经常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和原始记录的
记录情况。

f)
特殊工序的各种质量检查记录、化验、分析报告,控制图表等都应按归档要求整理保管,随时处
于受检状态。

4.5.4 工艺更改

工艺更改控制的主要内容为:

a) 应指定负责批准人员,明确职责;

b) 若有合同要求时,重大的工艺更改应征得客户的同意;

c) 重大工艺更改前,应对产品质量进行验证,确认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d)
工艺更改应记录文件编号、更改期限、更改原因、更改内容、物件名称、图号等;

e)
由于工艺更改而引起的工序和产品特性之间的关系变化,应制定文件并通知有关部门。

4.6 文件和样板控制

4.6.1 文件控制

玩具生产企业应完善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质量文件,包括各种图样、技术规范、检验规程、试

GB/T 34451—2017

验程序、操作卡、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质量手册。这些文件应予以如下控制:

a) 文件发布前应进行审核和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和充分性;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应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对电子版文件的使用、复制、修改、备份等应做出规定,确保其得到有效控制。

4.6.2 样板控制

玩具生产企业应规范样板的确认、发放、更新和回收流程,明确样板的管理权责,确保在相关场所能

得到有效的样板。

控制要求如下:

a)
物料样板经玩具生产企业签板确认后作为生产、检验的实物依据。所有涉及颜色的物料样板
应避光保存,并应依据物料样板保存期限要求更新物料样板,重新发放和对旧样板进行回收和
处置。

b)
新产品通过鉴定后或者客户对产品或包装有新的要求时,玩具生产企业应根据相关要求制作
产品样板,并签发或复制给相关部门。当发生产品更改时,在更改相关文件的同时,应重新签
发产品更改样板,并对产品更改前的样板进行回收和处置。

c)
新产品的包装样板应在首批量产前确认和签发,发放给相关部门,必要时,进行更新和回收。
可行时,包装样板可与产品样板合并签发。

4.7 环境管理

4.7.1 定置管理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物品的定置进行设计、组织实施、调整、协调和控制的全过程的管理。通过
整理整顿,把与生产现场无关的物件清除,把生产现场所需要的物件放在规定的位置,使人、物、场所三

者相互协调。定置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为:

a)
定置的形式。"定置"作为对生产现场物品的合理放置,应统一定置的形式,包括定置区域的划
分、物品定置标牌颜色、挂牌方式等;

b) 统一确定定置管理图形符号,绘制定置管理图。

4.7.2 工作环境

玩具生产企业应确定和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如温度、湿度、照明或天气等。

玩具生产企业应建立防虫、防鼠、防霉、防潮等控制措施,预防鼠类及各种昆虫对生产、储存区域造

成污染及危害。

工作场所应有符合相应要求的隔离设施,避免物料、包装材料、成品之间的交叉影响。

4.8 检测控制

4.8.1 首件检验

玩具生产企业应对连续生产的首件产品(零件、组件)的外观、图纸及规格重点尺寸、试装功能及特
性等方面进行检验,以防止出现成批超差返修报废。检验合格后填写首件记录,并在记录上签章,在首

件上做出标记,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对首件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予以改善。每一首件产品应保留至同类产品生产结束。

GB/T 34451—2017

4.8.2 过程检验和确认检验

玩具生产企业应对过程检验和确认检验进行策划与控制,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为了及时发现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和流入下道工序,玩具生产企业应按照
策划的安排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通常为抽检或全检,抽检频次按规定间隔实施,附录

A
给出了抽样检验程序和抽样简表。过程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抽检和全检的检查结果予以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外观、结构检验;

——功能检验;

— 产品包装方式、防护措施。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对于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确认检验的最
小频次和每次至少确认检验的产品型号数目执行 CNCA-13C,
其他类玩具产品参照执行。确认检验

时,如生产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只有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入库、发放、流转,其存放和周转按照4.4.6的要求执行。

电玩具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的示例参见附录C。

4.8.3 最终检验和试验

玩具生产企业在最终成品检验和试验之前,应确保具备所需要的有关文件,
一般有(但不限于):

——认可样板;

— 抽样计划和接收准则;

其他产品技术文件。

玩具生产企业应根据上述有关文件对成品的包装、外观、材料规格、安全性能、功能和结构等进行最

终检验和试验,并做好相应的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由有权处置产品的人员签字。

最终成品的抽样检验和试验,参照附录A 给出的抽样检验程序和抽样简表执行。

4.9 不合格品控制

4.9.1 标识和隔离

玩具生产企业应对采购产品验证、过程检验和确认检验、最终检验和试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进行

标识,并采取适宜的措施进行隔离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4.9.2 评审和处置

玩具生产企业应指定人员或成立专门评审机构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方式,签发处理意见

并实施。处置方式可包括:

a) 返工,使其符合要求;

b) 返修,降低产品质量等级或改作他用;

c) 让步接收,适用时经客户批准;

d) 报废产品。

当在交付后或已经开始使用后才发现不符合时,则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通知受到影响的客户。

对存在缺陷的玩具产品,玩具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召回,通过补充或修正消费说

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预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

GB/T 34451—2017

4.10 分析和改进

4.10.1 分析

玩具生产企业应利用生产提供过程及产品的监测结果和其他相关的质量信息,对生产提供过程及
产品进行质量分析,以证实生产提供过程的有效性,并发现实施质量改进的机会和重点。这应包括对统

计技术的应用。用于评价生产提供过程有效性的指标可包括:

a) 产品合格率;

b) 废品率;

c) 返工率;

d) 返修率;

e) 一次交验合格率;

f) 过程能力指数;

g) 质量损失率;

h) 客户满意度。

4.10.2 改进

玩具生产企业应利用质量分析的结果,确定关键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

施,以便持续改进生产提供过程的有效性和产品质量。

可通过对下列情况的评价确认改进效果,如果发现没有取得明显效果时,应当重新进行原因分析并

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a) 生产提供过程的受控条件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

b)
影响生产提供过程及其产品质量的人员、设备、物料、方法、环境和检测因素是否处于受控
状态;

c) 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

d) 过程质量控制要求(控制点)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e) 生产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是否已消除;

f) 生产提供过程的有效性和产品质量是否明显改善。

5 追溯管理要求

5.1 总则

5.1.1
玩具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生产和使用的需要,对采购的物料、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和最
终成品,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标识。在产品接收、生产、贮存、包装、运输、交付等过程中,产品标识应与
产品同步流转。

5.1.2 玩具生产企业应针对监视和测量的要求,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

5.1.3
玩具生产企业应识别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
一标识。追溯性要求应能满足:

a)
当发现某批物料存在安全或品质缺陷时,能追溯至所有使用过该批物料的半成品或成品;

b)
当发现半成品或成品存在安全或品质缺陷时,也可追溯至所有有关的物料批次。

5.1.4
需要时,玩具生产企业可采用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对产品进行电子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5.2 产品标识方法

产品标识应保持清晰且易于识别,如果发现生产物料、半成品、成品在收发过程中标识不清不当,不

GB/T 34451—2017

是唯一性标识时,应拒收或拒发或要求改正。标识方法如下:

a)
区域标识:在仓库、各生产车间划分区域,用于对产品和产品状态进行标识;

b)
容器标识:如红色容器通常用于放置"不合格品",其他颜色的容器用于放置"合格品";

c)
标签(印章)标识:用文字记录产品标识,用颜色进行状态标识,如红色标签用于标识"不合格
品",绿色标签用于标识"合格品",蓝色标签用于"让步接收"。

5.3 采购产品的标识

5.3.1
玩具生产企业所使用的采购产品,应具有符合规定的相应标识。玩具生产企业应识别供方的标

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满足需要,并在采购文件中指出需要标识的要求。

采购产品的标识可根据需要选择下述内容:

a) 物料名称;

b) 生产商(或代号);

c) 型号与规格;

d) 生产批次和日期;

e) 物料数量;

f) 质量状态标识。

5.3.2
采购产品在进厂、入库、投入生产时,原生产单位所作的标识应予以保留,必要时根据需要进行
标识,以保证其可追溯性。对具有可追溯性的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

5.3.3 对让步接收和紧急放行的采购产品,应做出标识,并予以记录。

5.4 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

5.4.1
玩具生产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标识,避免产品混淆和错用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
产品。

5.4.2 经检验验收的在制品、半成品,均应在产品或记录上做出标识。

5.4.3 对生产过程中紧急放行的产品,应做出标识,并做好记录。

5.4.4
对鉴别出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并进行隔离。不合格品的处置结果也要做出相应的标识
或记录。

5.4.5 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至少应包括或能查明:

a) 生产部门;

b) 生产批次和日期;

c) 检验者。

5.5 最终产品的标识

5.5.1
最终产品的标识内容适用时包括:客户、产品名称、型号(或代号)、生产批次(或订单号)、生产日
期、检验和试验状况以及客户要求的产品出厂标识等。

5.5.2
根据需要,最终产品和包装应有被授权部门(或人员)或客户代表的最后封印。

5.6 可追溯性要求

5.6.1
玩具生产企业应根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及合同协议的规定,进行产品可追溯性需求分析,并
规定产品可追溯性的方法。玩具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方法的示例参见附录D。

5.6.2
在下列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玩具生产企业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标识如下:

——对仓库成品按照标识(标签)的日期代码或订单号追溯其生产日期、生产车间、生产线及生产

批次;

GB/T 34451—2017

——
出货产品按订单号或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报告,追溯其生产日期、检验和试验状况。

5.6.3
对于高风险物料,玩具生产企业应要求其供方建立原/辅材料的使用台账,以实现必要的可追
溯。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名称、供应商、生产批号、领用日期、领用数量等。

5.6.4
对于可追溯性要求的有关记录,应按投产批次或客户订单进行保存,其保存期限应与产品的寿
命周期或客户的要求相适应。

GB/T 34451—2017

A

(资料性附录)

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简表

A.1 总则

为了更好监控原物料进厂、过程生产及最终产品,引用先进科学的抽样检验程序,以便能更经济、有

效地监控产品质量。

本附录给出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简表,适用于物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中半成品检验及最终成品的
检验工作。玩具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水平等具体确定。抽样简表依据的是

GB/T 2828. 1—2012。

A.2 抽样检验程序

A.2.1 不合格项的分类

通常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不合格项分为:

a)
凡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如可能影响儿童安全的质量特性)或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
要求,属于严重缺陷(critical),标为 CRI 类不合格。

b)
凡产品的结构、功能等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要求或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要求,属于主要
缺陷(major),标为 MAJ 类不合格。

c)
凡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要求,属于次要缺陷
(minor), 标为 MIN 类不合格。

A.2.2 接收质量限(AQL) 的规定

AQL
值可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共同协商来确定。对于不同类别的不合格原则上应分别规定不同的

AQL 值, 一般来说,CRI 类不合格,AQL=0 (检查中不可发现);MAJ
类不合格,AQL=1.0;MIN 类不

合格,AQL=4.0。

此外,在确定 AQL
值时还要考虑产品的重要性及其价值的大小。如对于重要的产品,价值昂贵的

产品或重要的检验项目等,规定的 AQL 值也相对较小。

A.2.3 检验批次的形成与提出

通常每个检验批应由同型号、同等级、同种类(尺寸、特性、成分等)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

的单位产品组成。为保证抽检的可靠性,检验批次的形成一般应:

a) 原材料一般按同一订单,
一种规格材料作为一个检验批次,但通用件也可以是供方一次送货数
量,同一规格材料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b) 过程产品一般按同一订单,
一种类型同一时段生产的半成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但也可根据需
要,以不同订单同一时段生产相同类型的半成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c) 最终产品一般以同一订单,
一种类型的成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或根据需要以同一订单不同类
型的成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也可以同一订单不同时段生产的成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GB/T 34451—2017

A.2.4 检验水平的规定

通常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成品检验水平为I,
如果要进行破坏性检验或检验费用较高时采用特殊

检验水平。

A.2.5 检验严格度的确定

检验严格度是指提交批所接受检验的宽严程度。有正常检验、加严检验和放宽检验三种不同严格

度,并按下述转移规则确定提交检验批应接受何种严格度的检验:

a)
从正常检验到加严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在检验开始的时候应使用正常检验。当进行正常检验
时,若在连续5批中有2批经初次检验(不包括再提交检验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
严检验。

b)
从加严检验到正常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在检验开始的时候应使用正常检验。当进行加严检验
时,若连续5批经初次检验(不包括再提交检验批)合格,则从下批转到正常检验。

c)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在检验开始的时候应使用正常检验。进行正常检验
时,若连续10批或更多批初次检验(不包括再提交检验批)合格,并且生产正常时,则从下一批
转到放宽检验。

d)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在检验开始的时候应使用正常检验。在进行放宽检验
时,若有一批放宽检验不合格或生产不正常时,则从下批转到正常检验。

A.2.6 抽样简表的使用

根据规定的批量(N)、 检验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
抽样方案类型和检验严格度进行检索。

检索方法如下:

a) 由检验批批量所在行和规定检验水平查出样本代码和样本大小(抽样数);

b) 由表上查出所规定AQL 的列;

c) 由样本数所在行与 AQL 值所在列交会点查出可接收数(Ac) 及拒收数(Re)。

示例:有一批产品的订单数是3000件,按照正常一般检验(I)、AQL2.5
标准抽查50件,不合格品数≤3,接收此

批;不合格品数≥4,拒收此批。

A.2.7 样本的抽取

要以能代表整批质量的方法抽取样本,普通使用"随机抽样"方法。

A.2.8 样本的检验

根据产品技术标准或客户要求对单位产品规定的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逐个对样本单位进行检

验,并分类累计不合格品总数或不合格总数。

除非另有要求,对采购的物料、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和最终成品一般按规定的验收标准或检验规程进

行检验。

A.2.9 检验合格(允收)或不合格(拒收)的判断

根据 AQL
和检验所确定的抽样方案,对照样本检验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
等于接收数,则判该批是合格(可接收);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则判该批是

不合格(拒收)。

A.2.10 检验后的处置

判为合格就整批接收,判为不合格的批原则上全部退回供货方或生产车间,但也可以由相关人员协

GB/T 34451—2017

商解决。对于经逐批检验合格暂时入库尚未交付生产的原材料、半成品,若在仓库存放超过6个月,则
应重新进行逐批检验,合格后才能交付生产单位使用。对于重新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批,按再次提交检验

批处理。

处理原则如下:

a)
不管整批产品是接收或拒收,也不管不合格品是否是样本的一部分,只要是在检验时发现的不
合格品,都应拒收,拒收的不合格品可以返工或修理,但应经检验员再次检验。

b)
供料厂商、生产车间在对不合格批进行百分之百检验的基础上,将发现的不合格品剔除或返工
好后,允许再次提交检验。对于再提交检验的批,应使用加严检验,并检验所有的质量特性而
不是仅仅检验造成批不合格的个别质量特性。

A.3 抽样简表

样本量字码见表 A.1。

A.1 样本量字码(GB/T 2828.1—2012 中的表1)

批量N

特殊检验水平

一般检验水平

S-1

S-2

S-3

S-4

I

2~8

A

A

A

A

A

A

B

9~15

A

A

A

A

A

B

C

16~25

A

A

B

B

B

C

D

26~50

A

B

B

C

C

D

E

51~90

B

B

C

C

C

E

F

91~150

B

B

C

D

D

F

G

151~280

B

C

D

E

E

G

H

281~500

B

C

D

E

F

H

J

501~1200

C

C

E

F

G

J

K

1201~3200

C

D

E

G

H

K

L

3201~10.000

C

D

F

G

J

L

M

10001~35000

C

D

F

H

K

M

N

35001~150000

D

E

G

J

LSmg

N

P

150001~500000

D

E

G

J

M

P

Q

500001以上

D

E

H

K

N

Q

R

正常检验 次抽样方案见表 A.2。

GB/T 34451—2017

A.2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GB/T 2828.1—2012 中的表2-A)

样本

量字

样本

接收质量限(AQL)

0.010

0.015

0.025

0.040

0.065

0.10

0.L5

0.25

0.40

0.65

1.0

1.5

2.5

4.0 6.5 10

15

25

40

65

100

150

250

400

650

10K)

Ac Ru

Ac Ru

Ac:Re

Ac Ru

Ac Rc

Au Re

Ac Rc

Ac Rc

Ac R

Ac Ru

Ac Rc

Ac Rc

Av Re

Ac Ru Ac Rc Ac Re

Ac Rc

Ac Re

Ac Re

Ac Rc

Au R

Ac Ru

Ac Ru

Ac Re

Ac Ru

Ac Ru

A

B

C

2

3

5

1

0

0

0

1

1

2

23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78

56

7 N

1011

7 8

10) 11

1416

1011

1415

2122

1415

2122

3031

2122 ) 31

4445

3

44

31

45

8

13

20

0

12

12

23

12

2 3

34

23

34

56

34

56

78

56

78

1011

78

1011

1415

1011

1415

2122

14

21

15

.22

21

30

22

3]

30

4

31

45

44

45

G

I

J

32

50

80

0

0

12

12

23

2

2 3

34

23

34

56

34

56

78

56

78

1011

78

1011

1415

1011

1415

2122

14

21

15

22

2

22

K

125

200

315

2

23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78

56

78

1011

7 8

1011

1415

1011

1415

2122

14

2

15

2

21

22

N

P

Q

500

800

1250

12

12

23

12

23

3 4

23

34

56

34

56

78

56

78

1011

78

1011

1416

1011

1415

2122

1415

2122

21

22

R

2000

12

23

34

56

78

1011

1415

2122

style="width:0.20478in;height:0.38759in" />川使style="width:0.19881in;height:0.38759in" />style="width:0.19623in;height:0.38759in" />style="width:0.22109in;height:0.38759in" />下曲而的第 style="width:0.22193in" /> style="width:0.20417in;height:0.38759in" />样方案 ,。如果样木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Ac——按收数。

Ro——拖收数。

GB/T 34451—2017

B

(资料性附录)

玩具产品适用的关键工序及质量控制要求

表 B.1
结合所有类别的玩具生产过程,给出了其生产工序及质量控制要求,玩具生产企业可结合自

身生产的特点、玩具产品类型进行增删,确定适合于本企业具体情况的控制要求。

B.1 玩具产品适用的关键工序及质量控制要求

序号

工序

质量控制要求

1

注塑

1) 在正式生产和批量检验之前应该进行试生产和检验 2)机器操作参数应该根据工艺文件进行设定和验证

3) 应对注塑的关键参数(周期、温度、压力等)进行监控

4) 回用胶料(注塑口回料)的使用应该根据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控制

5) 注塑件的胶口(水口)应进行处理,以避免产生锐利边缘

6) 制定工作程序和控制方法用于检查和监控成品的质量(包括规定正确的工具、部件尺 寸、参考记号、回用胶料比例等)

7) 使用的色粉/色母料、有机溶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自行配制的色粉应有可 追溯的配制记录

2

拌料

1) 拌料机启动前应自我检查

2) 每换一种材料、颜色都应将拌料机内外清洁干净

3) 对每个产品的塑料、色粉/色母料配比形成配料单,准确称重,并保留混料记录

4) 做好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培训

3

搪胶/塑

1)使用的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及客户要求

2) 配方应形成记录,并在使用前得到批准

3) 配料应符合批准的配方要求并保存记录

4)过程参数(温度、时间等)应依工艺文件要求设定并监控

4

冲压/雕

刻/铸造

1) 制定工作程序和控制方法以供检查产品质量

2) 对冲压/雕刻/铸造过程质量要进行检验(变形、缺陷、清洁、修补等),特别应避免尖端 和锐利边缘的产生

5

喷涂

1) 油漆按照法规或标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应有生产批次、有效期、符合法规

或标准要求的明显标识

2)过期的油漆应有明显标识或其他防止误用的措施,若要使用过期的油漆,应在使用前

进行风险性评估并标识新的有效期

3) 油漆的调配、使用应有可追溯性记录 4)生产现场剩余的油漆应有回收记录

5) 不符合法规或标准要求应有明显标识以防止误用

6) 使用的工装夹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

7) 静电喷涂的工艺参数(电压、气压等)应符合规定并进行监控,形成记录

8) 烘箱的温度、烘干时间应得到控制

6

粘胶

1) 胶水的使用过程应受到控制以确保胶水用量保持一致(如使用自动胶水机等)

2) 制定程序和控制方法用来监控部件的质量(包括规定工具、形变、凝固、通风、温度控制 和相对湿度等),特别应该避免小部件、尖端和锐利边缘的产生

GB/T 34451—2017

B.1 ( 续 )

序号

工序

质量控制要求

7

超声波焊接

1) 在正式生产和批量检验之前应该进行试生产和检验。保留首件合格样品

2) 机器操作参数(电流、气压、焊接时间、保压时间等)应该根据工艺文件(机器特性和塑 料型号)进行设定和验证

3) 应对过程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控,并保留监控记录

4) 做好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培训

8

压轮、压轴

1)在正式生产和批量检验之前应该进行试生产和检验。保留首件合格样品

2) 根据齿轮或车轮和轴长调整工装设备的行程距离

3) 做好人员的操作技能(压制过程的力度和速度)和产品质量培训

9

吸塑

1) 在正式生产和批量检验之前应该进行试生产和检验。保留首件合格样品

2) 机器操作参数(电流、时间等)应该根据工艺文件(机器特性和塑料型号)进行设定和验证

3) 应对过程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控,并保留监控记录

4) 做好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培训

10

插件、焊

接、邦定、

表面贴装

等电子

加工

1) 波峰焊的温区控制应符合工艺文件要求并进行监控

2) 回流焊炉的温度控制应符合工艺文件要求并进行监控,并定时测试温度的曲线

3) 插件工序应有受控的原器件位置图和物料清单 4)锡炉的助焊剂比例应进行监控

5) 邦定(Bonding)机和表面贴装的控制程序应按照受控文件的要求得到批准和更改控制 6)表面贴装工序的锡膏的储存温度和有效期应得到控制

7)有静电控制要求的工序应有适当的防静电措施,在实施前应进行功能检查

8) 电子加工车间的温湿度应符合工艺控制要求并保存记录 9)应确定测试工位的测试方法,电路测试台应定期确认

10) 电烙铁的温度应定期测试并保持记录

11) 物料应根据环保要求等级进行分类存放和标识,防止误用

11

自动安装

螺钉

1) 操作文件应该可用于控制自动安装螺钉过程(如扭力、装配顺序、方法、螺钉规格等)

2) 制定程序和控制方法用来监控部件的质量(包括规定工具、变形、缺陷等),特别应该避 免产生小部件、尖端和锐利边缘

12

手动组装

1)制定手动组装过程控制程序和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2)在组装前后,部件均应该受到控制。特别注意避免导致产品有危害性的缺陷产生

13

裁剪、车

缝、装配、

打眼/上扣

1) 在投入裁剪生产前布料应测试合格,使用的样板、冲裁刀模等应通过验证审批

2) 在生产使用前后,应该对布料、纽扣等部件进行测试以确保其能符合相应标准后方可 投产

3) 样板冲裁刀模等应该审核验收并妥善保管

4) 应严格控制机针及利器的发放回收。缝纫用针、边距及针距和特殊部位缝制回针等应 符合工艺要求

5) 应制定配备适宜的作业、检验指导书,确保规范操作

14

填充

1) 填充料贮存应有防潮、防虫措施

2)填充工作间应配备纱门、纱窗,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3) 填充料应有立体防护措施,确保填充料不受污染

4) 应有利器控制要求以确保利器发放使用和保管

5)应对正在填充的部件和填充后的部件根据规格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称重和检验

6) 现场应该有控制工具用来监控部件的质量

GB/T 34451—2017

C

(资料性附录)

玩具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本附录以电玩具为例,表 C.1
给出了电玩具类产品工厂质量控制的检验要求,这些要求来自于 CNCA-13C
电玩具实施规则。童车、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在不同的实施规则中也

分别给出了质量控制检验要求,包括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其他类玩具可参考执行。

C.1 电玩具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1

材料质量

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

2

小零件

小零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

3

小球

4

毛球

5

学前玩偶

6

弹珠

7

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8

功能性锐利边缘

9

金属玩具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10

模塑玩具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11

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

是否存在外露的危险锐边和毛刺

12

可触及锐利尖端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尖端

13

功能性锐利尖端

14

突出物

突出物是否有效保护

15

金属丝和杆件

16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

17

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

或弹性绳

18

拖拉玩具上的绳索或弹性绳

19

玩具袋上的绳索

20

飞行玩具的绳索、细绳或线

21

带有折叠机构的其他玩具

22

铰链间隙

23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24

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有无5mm~12 mm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25

其他驱动机构

GB/T 34451—2017

C.1 ( 续 )

序号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26

弹簧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7

带有热源的玩具

28

输入功率

29

正常工作温升

30

短路试验

31

温控器短路试验

32

锁定运动部件试验

33

外接额外电源试验

34

电气故障试验

35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36

耐潮湿

37

室温下的电气强度

38

结构

39

软线和电线的保护

40

组件

41

螺钉和连接

42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43

耐热和耐燃

44

标识和使用说明

是否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标识和使用说明

45

燃烧性能一般要求

46

特定元素的迁移(除造型黏土和指画颜料)

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

注1: √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依据认证标准确定。

注2:本表不包括产品的外观、结构、功能、包装方式等,其检验要求执行相关的产品技术文件,如产品标准和企业

标准等。

GB/T 34451—2017

D

(资料性附录)

玩具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方法示例

D.1 总则

本附录以某塑胶玩具厂为例,介绍该厂从采购、接收、贮存、生产、检验、交付各阶段如何对产品进行

标识和记录,以满足其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该厂的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注塑、着色、装配、包装等,追溯流程图见表 D.1。

D.2 原材料采购

D.2.1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沟通,明确该厂对采购物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确保供方对物料或零件

的标识和记录方法满足该厂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D.2.2 采购部负责将供方产品标识和记录方法传达给该厂各相关部门。

D.3 物料入库

D.3.1
物料仓库负责核对采购资料、送货资料、实物是否一致,来料的标识和记录是否完整,是否符合

该厂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D.3.2
进料检验员负责检验来料的质量,出具检验报告,加施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D.3.3
对于可放行的物料(包括合格、让步接收和经返工返修后经检验合格的物料),物料仓库负责清

点,加施追踪标识,安排入库,分类分区摆放,填写入库记录。

D.3.4
对于不合格品,物料仓库应及时对其进行隔离摆放,并安排退给供方。

D.4 物料领取及发放

D.4.1 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填写领料单,交物料仓库领料。

D.4.2
物料仓库根据领料单上的信息,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物料,填写物料出库记录,对于具有唯
一标识卡的物料,需要分多次发放时,发货人员应进行复制标识,确保每次发出的物料均有完整的标识。
D.4.3
生产部领料员负责检查物料仓库发放的物料与领料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物料追踪标识以及进

料检验员的检验与试验状态标识是否完整。

D.5 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

D.5.1
生产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有效的状态和名称标识,避免物料或产品混淆。

D.5.2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批次标识,填写产品追踪记录表,并对其进行分类分区

摆放。

D.5.3
生产部负责在生产出的成品本体或其包装上标识生产日期或批号。(具体格式不限)。

D.5.4
过程检验员和成品检验员负责根据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张贴检验与试验

状态标识。

D.5.5
对于检验合格或让步接收的成品,生产部安排入库,并填写入库记录。

style="width:2.52001in" />GB/T 34451—2017

D.5.6
对于需返工返修的产品,生产部应及时安排人员返工返修,并对其进行标识和记录。

D.5.7 对于不合格需报废的产品应予以标识,及时进行有效隔离。

D.6 成品入库

D.6.1 成品仓库负责检查产品的追踪标识是否完整,清晰。

D.6.2 成品仓库负责安排成品清点入库,分类分区摆放,填写成品入库记录。

D.7 产品追溯批次号的编号规则

产品追溯批次号的编号规则如下:

style="width:1.84662in;height:2.29328in" /> 第
1~4位为物料/产品在工厂内部的编码(编码应具有唯一性)

第5~7位为来料或生产批次

第8位,让步接收产品用"A”表示;加工产品用“R" 表示;

对于紧急放行的产品用"U" 表示;其他则无须第8位

D.1 塑胶玩具产品追溯流程

部门

追溯流程

附录D对应条款

供 方

迟回供方

采购部

物料采购

物料

仓库

入库

注 塑 部

注 塑 报废

加工

着 色 部

若色 加工 报废

装此部

加工.

包装部

品质部

检验

style="width:0.19338in;height:0.17338in" />

装配 加 工

检 验

入仓

报废

包 装 加 工 报废

检 验

D.2.1 、D.3.1

D.2.1 、D.2.2

D.3.1 、D.3.3 、D.3.1、

D.1.2 、D,6.1 、D.6.2

D.4.1 、D,4.3 、D.5,1、

D.5.2 、D.5.6 、D.5.7

D.4.1 、D.4.3 、D.5.1、

D.5.2 、0.5.6 、0.5.7

D.4.1 、D.1.3 、D.5.1、

D.5.2 、D.5.3 、D.5.6、

D.5.7

D.4.1 、D.4.3 、D.5.1、

D.5.2 、D.5.5 、D.5.6、

D.5.7

D.3.2 、D.5.4

style="width:3.11331in" />GB/T 34451—2017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4451-2017 玩具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及指南. 进一步学习

联系我们

T-ZGZS 0107—2023 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pdf